這個端午節連假過得很「精彩」,我花了不少時間演內心戲,自己對自己OS來OS去,最經典的莫過於星期六早上我起床,坐在床邊想了超過一個小時,啥都不能幹,顯示那時刻我的腦神經處於滿載的狀態。

稍微交代一下發生什麼事:因為我們要搬回去,我的婆婆很高興,就忍不住跟我多說了一點。當他想要教我「女人就該怎樣的時候」,就完全超出我的極限了。說真的,我不喜歡以標籤去決定一個人「應該怎樣」,所以我不喜歡「男人應該怎樣」、「女人應該怎樣」、「老大應該怎樣」、「弟妹應該怎樣」............我覺得這些不是由自己決定的身份,不應該成為「原罪」;在日劇「篤姬」裡,有一群人在追求沒有社會階級、可以自由戀愛的新世界,我跟他們追求相同的理想,這意味著女人沒有「應該」要生孩子,也沒有「應該」要為孩子犧牲掉自我成就,要生什麼孩子也是他們自己的自由。雖然我仍然會選擇生孩子,也選擇在他們還小的時候多花一點時間陪他們成長,但那是我自己的「選擇」,而不是「應該」。我的打擊,就在於面對一連串的「應該」。

說實話,那些話要是由別人提起,我一笑置之就好;由婆婆來提,好像又是另一件事。雖然我有想到這個可能性,但是當聽到原作親口複述一遍的時候,打擊還是很大。不過經過幾天的沈澱下來,我想清楚了,很多人都對我有很多的期盼:娘家的父母認為我「應該」有自己的工作,維持獨立自主;老闆認為我「應該」不要放棄我的所學,畢竟國家培養我這麼久,像我這樣的人才很難得;病人與家屬認為我「應該」努力把東西做出來,那是他們的希望所在;公婆認為我「應該」在家帶小孩,讓老公去發揮...........每個人都有他們的道理,也言之成理,但是他們都不夠瞭解我--我的所思、所想、所愛、所欲、所能、所求,他們能給我的建議,只是在他們認知範圍裡最好的幸福,那是他們的幸福,不是我的。所以我決定把所有人的建議一致處理--謝謝指教,感謝他們為我設想,但終究我自己的人生還是我自己決定。

所以我又做回我自己:追求我自己的幸福,不管別人怎麼想。我決定回雲林,是為了讓老公能跟他的父母作伴,並放慢我的腳步,專心訓練我的軍團,再多添幾個生力軍;放慢腳步的同時,我也要努力把觸角伸長,努力找出什麼是只有我能做得好,而且能幫助很多人的事情,然後一步一步實現它。靠著怨念支持的人生雖然過得下去,但是不會幸福;要過幸福的人生,還是要努力追求才行。做自己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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